贞元十年五月某日,新作食堂于县内之右,始会食也……其上栋,自南而北者,二 十有二尺,周阿峻严,列楹齐同。其饰之质,阶之高下,视邑之大小与群吏之秩,不陋不 盈。高山在前,流水在下,可以俯仰,可以宴乐。既成,得羡财,可以为食本。月权其赢 ,羞膳以充。乃合群吏于兹新堂,升降坐起,以班先后,始正位秩之叙,礼仪笑语,讲义往 复。始会政事之要,筵席肃庄,樽俎静嘉,燔炮烹饪,益以酒礼,始获僚友之乐。卒事而 退,举欣欣焉。……
若从唐太宗创立食堂的本意来讲,的确不错。
即以州县衙门论,大大小小也有那么多官员,向各坐各的厅廨、各做各的公事,凑 在起吧,又是衙参那套或行香站班之类,挺严肃的。有了会食制度,那场面就不样了 ,即如柳宗元这篇食堂记所描述的,“礼仪笑语,讲义往复”,谁在吃饭时还能保证个正儿 经的模样这就给大家提供了个和睦融洽的氛围,况是大小官职集在堂,可以趁 此而议政,比如某事该当如何兴办,某狱是否有冤有滞,全可以群言堂的形式,来个集思广 益。至于食堂的费用来历,柳宗元也讲明白了,用的是“羡财”,可能是衙署经费支出的羡 余,可能是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后的盈余,也可能是陋规之类,攒作本金,再贷放出去,收取 利息,所谓“月权其赢,羞膳以充”。如果吃不完的话,大家还可以按月分领“伙食尾子” 。《全唐》里,收有篇李翱为卢士琼撰写的墓志铭,说是卢士琼在河南府当佐官时,有 两大善政,是“召主馔吏,约之曰:‘司录、判官、学参军,皆同官环处以食,精粗宜 当,不合别二。’”即同在个食堂吃饭,不许按等级高低提供饮膳;二是月终分“伙食 尾子”时,又晓之曰:“俸钱、职田、手力数既别官品矣,此餐钱之余,不当计位高下,从 此后自司录至参军平分之。”要求搞平均主义。由此可见,食堂里也是存在等级制和平等制 两种做法的。
